自治区评估验收组对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行评估验收
来源:就业科     时间:2020-08-07     作者: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残联《关于推动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关于对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内残联办通〔2014〕48号)精神,由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鹏、教育就业部主任伊卫军、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主任张勤等组成的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验收组,于2020年7月29日-- 31日对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组听取了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查阅了档案材料,查看了场地、设施、设备,并抽查了科尔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经过综合评估打分,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

 

 

    在交换意见过程中,贾鹏副理事长对通辽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和残疾人就业先进典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和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如期实现。张勤主任对通辽市残疾人就业机构建设、就业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通辽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蔡川龙表示,对这次评估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加强对旗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按照自治区残联的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