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4月11日-13日,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和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赴福建省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行进行了调研。通过学习交流,对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好的思路和好的做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为《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