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推进2015年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科     时间:2015-08-20     作者:

内残就〔2015〕16号

 

各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继续推进2015年残疾人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15〕38号)文件精神,各盟市要按照《2015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要点》(内残就〔2015〕1号),以实名制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扶持对象,以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为抓手,将统筹城乡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实施。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全区各级残联完成6000名残疾人就业任务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请各盟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确保完成本盟市年度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

    (一)各地要围绕《2015年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要点》,根据年初制定的2015年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任务分配表,总结截至7月末本地相关任务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比例低于60%的地方要逐项制定相应的细化推进措施,确保11月末基本完成本年度任务指标。

    (二)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总结工作中的新思路好方法,采取多种形式促进辖区内各地区之间的工作交流,加强工作督导,便于各地取长补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各地要在2015年9月4日前按照上报提纲格式要求、逐项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具体推进措施,不要空项、未开展的工作注明原因。相关工作任务由教育就业部负责的盟市,相关数据和情况说明由教育就业部负责提供,由就业中心负责汇总填报。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乌海市本级残联要加快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争取在2015年10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迎接中国残联对我区的验收评估。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青

    联系电话:0471-5103279

    电子邮箱:cljyzxbgs@163.com。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城乡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提纲

 

    一、按照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任务分配表中各盟市的总任务数和分项任务数(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和自主就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基地就业、社区基层就业、公益岗位就业),逐项报送截至7月末的完成数。

    二、各盟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和预留工作情况,组织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次数。

    三、“助残就业 同奔小康”千企万人就业创业行动落实情况,动员企业家数及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人数。

    四、《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5]196号)落实情况。

    五、任务指标完成比例低于60%的,要逐项制定相应的细化推进措施。

    六、本年度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简要列示。

    七、上报本盟市旗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达标名单。

    八、本地区本年度工作经验简要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