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残就〔2016〕18号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了实现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入库、核算的信息化管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残联、自治区地税局联合开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系统”已搭建完成,并与地税部门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了接口对接。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残联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系统上线测试实施方案》要求,定于2016年11月9日至21日期间举办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盟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1名,审核操作人员2名;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及各旗县(市区)审核操作人员2名。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 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
时间:11月9日-11月12日(9日报到,12日撤离)
第二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
时间:11月12日-11月15日(12日报到,15日撤离)
第三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时间:11月15日-11月18日(15日报到,18日撤离)
第四期: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
时间:11月18日-11月21日(18日报到,21日撤离)
三、培训地点
军港酒店。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中级人民法院东100米(公交车K2、34、57、78)。
电话:0471-5224555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承担。早到及晚撤离费用自理(撤离日14:00前退房)。
五、相关要求
1.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信息化是各级残联一项新的系统工程,希望各级残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选派的审核操作人员要具有一定的电脑知识,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请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务必确保参加本次培训的工作人员今后从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收的具体工作。
3.各级残联要加强审核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六、联系方式
邮 箱:799917311@qq.com
联 系 人:塔 娜
联系电话:0471-5103279
手 机:17604714937
2016年 11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