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呼和浩特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会邀请函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02-08     作者:

各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劳动者换岗流动高峰期和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期就业工作,全力稳就业、保用工、促发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个部门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合举办2024年呼和浩特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会,诚邀各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上网参会。

 一、活动名称

 2024年呼和浩特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会

 二、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4年2月19日( 星期一)上午:10:00-12:00

 四、活动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招聘大厅(呼和浩特市金川工业园区金海路6号,公交车可乘K1路、K5路、K7路、79路、303路公交车到呼市第一医院金川分院站下车)

 五、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高校毕业生等。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

 (三)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六、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协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呼和浩特市乡村振兴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车站、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兰察布市外出人员综合服务中心。

 (四)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七、活动内容

(一)网上招聘会。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依托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hhtsrlzysc.org.cn),搭建线上招聘会,同时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hhtsrlzysc.org.cn)2月5日开始对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开放线上报名渠道。

 (二)线下招聘会。在呼和浩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楼智能化招聘市场,邀请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现场参会企业不少于70家,同时设立就业创业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区,带动就业促进增收。

 (三)直播带岗专区。借助抖音、快手、微赞等短视频平台流量优势,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线上招聘服务。直播带岗基地春节期间不停播,保证1-2个直播间每天直播不低于1小时,持续更新岗位信息,为求职者提供精准贴心服务,让求职之路更加顺畅。

招聘会现场共计开设10个直播间,其中企业直播间8个,政策解读直播间1个,AI数字人直播间1个,直播带岗专区设置直播驾驶舱,实时动态展示各直播间画面及企业数量、提供岗位数量、实时在线人数、累计观看人数、投递简历等数据。

 八、现场招聘会参会方式

 (一)【单位参会】登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址(http://www.hhhtsrlzysc.org.cn)或手机微信搜索“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进入。首次参会需点击“单位注册”,按照要求上传和填写单位资料。已成功注册的单位使用电脑登陆网站选择本场招聘会报名。

 (二)【求职者参会】登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址(http://www.hhhtsrlzysc.org.cn)或手机微信搜索“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进入。首次参会需点击“个人注册”,按照要求上传和填写个人资料及简历。注册后,选择本场招聘会登录即可查看招聘岗位信息和投递简历。

 九、现场招聘会注意事项

 (一)招聘单位请于9点到场,在展位上就位。

 (二)参会求职人员需扫描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注册求职信息。

 (三)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管理条例、以及所签署承诺书中条款的规定,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禁止“私拉乱招”、借招聘之名推销产品、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等行为。

 (四)参会单位不得私自将所办理展位转让他人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展位,违者取消参会资格。已报名参会单位不得无故缺席,退场时反馈意向成功表。

 (五)用人单位禁止在场馆内吸烟、粘贴海报。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丢弃在会场。

 (六)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471)3951890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